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mobile_menu
:::

廉政園地

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 
發佈日期:112-10-19    資料來源:衛生局    
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、並業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,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。
類別:[陽光法案專區]
上版日期:112-10-19